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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共青团营口市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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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共青团营口市委员会概况

一、 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共青团营口市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5.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6.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7.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10.项目支出预算表

11.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3.债务支出预算表

14.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15.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16.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17.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共青团营口市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共青团营口市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1.主要职能。营口团市委的主要社会职能包括三个方面:

发挥好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为党的事业教育、团结和带领好青年。引导青年坚定信念,刻苦学习,奋发成才,使广大青年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锻炼成长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发挥好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作用,积极协助政府管理好青年事务。参与社会协商对话、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承担政府委托的有关青年工作事务,指导和帮助青联、学联、少先队等青少年组织开展工作。

发挥党和政府联系青年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依法代表和维护青年的具体利益,反映青年的意愿和呼声。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前提下,代表和维护青年的具体利益,全心全意为青年服务,发挥青年利益的社会代表作用。

2.机构情况。因机构改革,机关经检,团市委现下设:组宣部、学少部、统战和社会联络部、青年发展部、机关党支部办公室等5个部门

二、机构设置

纳入营口团市委2020年部门预算一级预算单位的构成:

1.营口团市委

第二部分  共青团营口市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该部分内容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共青团营口市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共青团营口市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232.6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07.3万元;

2.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0万元;

3.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0万元;

4.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0万元;

5.上年结转25.35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232.6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92.51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65.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6万元);

2.项目支出40.14万元。

在支出预算40.14万元中,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

2021年预算比2020年预算增加51.7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部分款项未列支,结转到本年度。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1年共青团营口市委员会及所属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共青团营口市委员会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货物0万元,服务0万元,工程0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共青团营口市委员会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1.9万元,比2020年1.9万元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

1.    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加0%。

2.    公务招待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加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9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运行费1.9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要求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的使用和管理,逐年压缩。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共青团营口市委员会2021年安排资本性支出0万元。其中:购置车辆支出0万元,购置设备0万元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1年共青团营口市委员会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0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编制绩效目标项目的覆盖率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团市委.xls